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内义
6715.出埃及记2:1-4.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,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。那女人怀孕,生一个儿子,见他俊美,就藏了他三个月。直到她不能再藏,就取了一个灯心草箱,抹上柏油和沥青,将孩子放在里头,把他放在河边的莎草中。他的姐姐远远站着,要知道他究竟怎么样。
“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”表源于良善的真理。“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”表与良善结合。“那女人怀孕”表真正的开始。“生一个儿子”表最初阶段或在起源中的神之律法。“见他俊美”表对它经由天堂而来的洞察。“就藏了他三个月”表它没有显现的一个完整时期。“直到她不能再藏”表它不得不显现的时候。“就取了一个灯心草箱”表一个容器,虽然粗糙,却源于真理。“抹上柏油和沥青”表混杂了邪恶和虚假的良善。“将孩子放在里头”表最初阶段或在起源中的神之律法从至内在存在于它里面。“把他放在河边的莎草中”表起初它在虚假的记忆知识当中。“他的姐姐远远站着,要知道他究竟怎么样”表远离它的教会真理,以及观察。
3210.“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”表示真理在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圣所。这从“帐棚”和“母亲撒拉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帐棚”是指神圣之物(参看414, 1102, 2145, 2152, 2576节),因而是指圣所;“母亲撒拉”是指神性真理(参看1468, 1901, 2063, 2065, 2904节),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真理而生,其理性由“儿子以撒”来代表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”表示理性良善把利百加所代表的真理带入真理的圣所。
至于真理的圣所是什么,这可从前面关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阐述(3194节)清楚看出来,即: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,或说神性本身拥有良善和真理;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,其神性本身则从神性真理而生。或也可说,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,而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。这就是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,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该良善结合起来。关于这极深的奥秘,详细说明是不可能的,只能补充以下内容: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最纯正的神性良善和真理,或说神性良善和真理本身(从主的人身或人性中被召上来的真理便与之结合),就是帐幕和圣殿中的圣所或至圣所所表示的。该良善和真理的性质由圣所里面的物体来代表,如金坛,陈设饼的桌子,灯台;更里面的物体,如施恩座和约柜;以及最里面的物体法版,就是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。这就是至圣所本身,或真理的圣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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